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废止一批厅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好博(中国):2019-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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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交通运输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关于加快江苏道路客运行业结构调整的意见》(苏交运〔2006〕33号)有关内容已经被新的文件替代,《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建设优质工程奖创建与评审办法〉的通知》(苏交规〔2012〕7号)已经进行了修订,并出台了修订文件。根据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现决定对《关于加快江苏道路客运行业结构调整的意见》(苏交运〔2006〕33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建设优质工程奖创建与评审办法〉的通知》(苏交规〔2012〕7号)2件厅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凡废止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