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废止一批厅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好博(中国):2019-09-10     浏览次数:708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交通运输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关于加快江苏道路客运行业结构调整的意见》(苏交运〔200633号)有关内容已经被新的文件替代,《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建设优质工程奖创建与评审办法〉的通知》(苏交规〔20127号)已经进行了修订,并出台了修订文件。根据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现决定对《关于加快江苏道路客运行业结构调整的意见》(苏交运〔200633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建设优质工程奖创建与评审办法〉的通知》(苏交规〔20127号)2件厅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凡废止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