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相关问题立即排查整改的通知
好博(中国):2019-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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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交传〔2019〕407号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交通运输局,省交通综合执法局、省交建局,厅公路中心:
2019年9月2日至6日,交通运输部对我省开展了公路建设市场与造价管理督查及项目设计回访,督查组现场督查了2个高速公路项目、1个普通国省干线项目及1个农村公路项目。根据部督查组现场反馈,我省公路建设管理总体规范有序,但也存在部分问题,其中某些问题需要我省立行立改,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分督查问题
1. 某农村公路项目“经摇号”确定中标单位,违背了《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倡导的公平竞争原则、择优原则,重程序、轻结果,有悖政府采购的相关要求。
2. 某高速公路项目存在履约保证金以“保函+现金”的形式收取,不符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路建设项目保证金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建设管理单位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支付形式”等要求。
3. 某普通国省干线项目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等有关规定。
二、相关要求
1.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省交建局要对管理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上述问题的,做到立行立改。同时对问题要举一反三,如在招投标领域,要结合《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要求加大排查范围;在规范保证金工作方面,要排查有无另外新设保证金,有无超标准收取保证金,有无按时归还保证金;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上,要排查治欠保支各项制度有没有落实,排查欠薪隐患苗头、历史欠薪存量案件等情况。同时,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要督促辖区内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对上述问题进行排查整改。
2. 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在执法检查中,要将部督查反馈的问题作为重点进行检查。厅公路中心要加强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农村公路建设的行业监管,指导督促各设区市对问题进行排查整改。
请各有关单位在10月25日前将排查整改结果报厅建管处。
联系人:陆海源 025-52853036,597040694@qq.com。
特此通知。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