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市区扬尘整治“654”专项行动的通知
好博(中国):202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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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交发电〔2020〕38号
崇川区住建局、港闸区住建局、开发区住建局、通州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各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局生态环保处、港口处、建设管理处:
按照市政府《市区扬尘整治“654”专项行动方案》(通政传发〔2020〕39号)和市政府市区扬尘整治“654”专项行动动员会部署要求,自5月上旬至8月中旬,开展交通行业市区范围内扬尘整治“654”专项行动。现结合交通工作实际,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全面覆盖、标准管控、条块结合、注重长效”的原则,强化行业监管、源头治理、属地责任、部门联动;坚持“分类型、分标准”,完善各领域扬尘治理规范,全面推行扬尘治理标准化;以高压态势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扬尘污染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内容
利用100天时间,聚焦交通行业建设工地、拆卸现场、闲置地块、道路街巷、渣土运输、“两场一站”(码头堆场、渣土堆场、混凝土搅拌站),落实“五全”要求,按照“四查”机制,加大市区扬尘整治力度,推动交通行业市区扬尘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各项工作内容由各区交通运输职能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各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具体实施。
三、实施步骤
从2020年5月上旬至8月20日结束,此后进入常态管控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5月上旬)
各区交通运输职能部门对照“五全”要求,摸清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工地的点位、数量、种类、进度、五方责任主体等基本情况,并报市交通运输局汇总建立基础台账,列出工地清单,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市区所有工地(含动迁、临时空地)裸土全面规范覆盖到位。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各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填报直接组织实施的项目点位。
(二)宣传动员阶段(5月中旬)
召开交通系统市区扬尘整治“654”专项行动布置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晰职责、明确任务,结合整治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全媒体开展发动宣传。各区交通运输职能部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各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依照事权,立即向所有责任主体送达《扬尘污染防治告知书》,督促企业建立工地扬尘控制责任制和自查自纠工作机制,由建设、施工、监理三方项目负责人担任第一责任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自觉纠正扬尘污染防治违章行为。各区交通运输职能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定期对扬尘防控推进情况、相关制度落实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不听劝阻、扬尘治理不到位的项目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成建设单位自行整改。
(三)强力整治阶段(5月下旬至7月底)
各区交通运输职能部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照“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的原则,开展高频率、常态化巡查,对施工现场达不到“六个百分百”的工地,责令停工整改,并严格依法予以上限处罚。
(四)巩固提升阶段(8月中上旬)
各区交通运输职能部门、市交通各相关单位、部门认真总结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将集中整治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完善政策措施,补齐工作短板。“654”专项行动结束后,进一步建立健全交通系统市区扬尘污染防控长效机制,落实好后续长效管理措施,坚决遏制反弹回潮,确保整治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交通运输系统“654”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周建飞同志任组长,局党委委员顾才群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季祥同志为副组长,局生态环保处、港口处、建设管理处负责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各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生态环保处。
(二)压紧压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做到守土尽责。交通系统直接组织实施的项目要做好表率,带头落实各项扬尘防控措施。各区交通运输职能部门要细化分解整治任务,责任到人到点。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切实加大巡查频率、处罚力度,尤其是强化中午、深夜等薄弱时段的督查,确保成效。
(三)建立推进机制。一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各区交通运输职能部门要主动与生态环境、城管等部门做好对接与沟通,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加大信息互联互通。二是建立媒体曝光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力、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项目,领导小组将借助媒体力量,通过电视以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曝光,倒逼突出问题、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各区交通运输职能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对整治不得力的企业和单位,借力媒体进行曝光。三是建立周调度机制,各区交通运输职能部门和局有关部门要明确一名信息报送人员,并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将一周工作开展情况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报送人员名单,于5月13日上午下班前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送市区扬尘整治“654”专项行动点位调查表。(联系人:韩韶英;联系电话:59003922;邮箱:ntjtgjb@126.com)。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