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派驻联系复工企业制度加强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好博(中国):202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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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发电〔2020〕24号
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就建立机关干部派驻联系复工企业制度,加强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切实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以扎实开展“机关作风整治月”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各级机关干部的主观能动性,按照“指导、督促、服务”三结合要求,进一步“优服务、防疫情、促发展”,指导企业加强疫情防控,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服务企业保障生产经营,进一步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二、组织方式
(一)派驻联系对象
所有复工企业(包括工业、建筑、商贸流通等实体企业)。
(二)派驻联系人员
由各地从部门、园区、镇(街道)的机关干部中集中选派,市级层面加强统筹支持。市属国有企业由市政府国资委、行业主管部门明确专人联系。
(三)派驻联系方式
1. 对规模以上企业,实行每家企业派驻一名机关干部,其中员工超200人的企业,每家企业派驻一名副科职干部;
2. 对其他企业,实行一名机关干部联系多家企业,确保每家企业每天走访不少于一次;
3. 对建筑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或者乡镇派驻专业人员。
(四)派驻联系时限
从2020年2月3日起,结束时间视疫情控制情况后定。
三、主要职责
(一)指导企业加强疫情防控
1. 加强政策宣传。加大对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做到人人皆知;指导企业严格执行《江苏省工业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卫生学技术指南(试行)》,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通过视频等直观形式,加强职工的疫情防控知识教育。
2. 加强复工前准备。认真贯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企业防疫主体责任确保平稳安全复工复业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向职工发布防控相关信息,坚决劝阻省外重点疫区的职工在疫情结束之前回厂工作。省外重点疫区已来通返通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所在单位要及时报告相关信息,按照规定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责任到人,确保做到全覆盖、不遗漏。对其他员工复工前的行踪轨迹特别是与敏感人群接触情况进行细致排查,实行登记销号制度。加强口罩、温度计、消毒药械等疫情应对物资准备,有集体宿舍的工业企业要配置必要的临时隔离宿舍。
3. 加强复工后防控。做好经营场地、生产场所、食堂宿舍等人群聚集度较高区域的定时消毒工作,进一步加强员工管理和健康教育,引导员工切实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规范建立岗前体检和员工病假记录制度,对出现发热、咳嗽情况的员工,应立即督
其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对外地返通员工加强全流程管理,建立重大疫情隐患报告制度。
(二)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 严格执行复工时间要求。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苏政传发〔2020〕20号)最新要求,南通市域内各类企业复工复业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全市小商品市场(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外)复工复业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13日24时。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和物流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对因特殊情况且已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需提前复工复产的企业,须向经营所在地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审核汇总并报市政府同意后方可复工。对春节期间连续生产,无新增返通人员,继续生产不会造成人员流动的企业,必须报经所在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审核同意。
2. 层层落实防控责任。督促企业制定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和工作责任制度,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报告人,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措施;保障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必须的物资、场所、人员与经费;企业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时,应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处置等工作。
(三)服务企业保障生产经营 帮助企业准确研判行业发展形势,正视疫情带来的暂时困难,努力稳定和增强企业信心及预期;加大服务保障力度,着力帮助复工企业协调解决原材料、用工、资金、水电气、物流等方面的困难问题,力促企业尽快达产增效;充分发挥政府已有服务平台作用
实减税降费等政策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
四、工作要求
1. 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部门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实,切实强化履职担当,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服务保障,用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成效,体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检验区域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2. 健全工作机制。各地要精心选拔优秀的机关干部派驻联系企业,注重在疫情防控和服务企业第一线考察、识别、评价、检验干部,加强派驻干部的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和健康保障,督促派驻干部加强自我防护,最大程度调动工作主动性、积极性。
3. 完善报告制度。各地对人员派驻情况要及时报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组。要严格落实企业情况日报制度,企业防控组各成员单位每日以书面形式上报24小时内企业复工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重大问题要第一时间上报,加强会办会商,切实帮助解决企业发展中面临的困难问题。
4. 发挥先锋作用。各派驻联系企业的机关干部要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在防控疫情斗争和服务保障企业中冲锋在前、勇担重任,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作出应有的贡献。
5. 加强督查指导。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真正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帮助基层和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对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的督查指导,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企业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纳入市领导对县(市)区重点督查内容。
中共南通市委办公室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