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全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好博(中国):202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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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交发电〔2020〕9号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通州湾示范区建设交通局,通州湾示范区港口管理局、洋口港开发区管委会港口局,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海启建指、江海河建指,南通市沿海开发集团城镇建设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及南通市委、市政府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全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复工前各项准备工作
(1)合理确定复工时间
督促建设项目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20号)要求,全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复工时间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经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合理确定复工时间。
(2)完善疫情防控措施和预案
指导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严格执行《江苏省工业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卫生学技术指南(试行)》,以复工前准备和复工后防控为重点,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根据工程项目自身情况,由建设单位会同相关参建单位制定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强化工地管理和人员管控,完善管理体系,细化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制度,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科学合理组织施工。
(3)切实做好人员复工管控
认真贯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企业防疫主体责任确保平稳安全复工复业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坚决劝阻省外重点疫区的参建人员在疫情结束之前返回全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省外重点疫区已来通返通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所在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要及时报告相关信息,按照规定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责任到人,确保做到全覆盖、不遗漏。对其他员工复工前的行踪轨迹特别是与敏感人群接触情况进行细致排查,实行登记销号制度。督促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认真做好工地环境清洁、通风消毒工作,加强口罩、温度计、消毒药械等疫情应对物资准备,配置必要的临时隔离宿舍。
二、切实提高复工后疫情管控能力
督促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施工现场、办公区域、食堂宿舍等人群聚集度较高区域的定时消毒工作,有条件的工地可实行封闭管理。进一步加强人员管理和健康教育,切实增强自我防范意识,配备必要的防护、消毒用品,依法保障工人合法权益。实行进出工地人员登记制度,做好体温检测,对出现发热、咳嗽情况的人员,应立即督促其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改进工程管理方式,尽量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和网络办公、视频监控等方式开展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降低感染的风险。
三、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各单位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实,强化履职担当,切实履行属地行业管理责任,督查建设单位和相关参建单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指导做好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2月4日